浏览数量: 35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3-29 来源: 本站
一、分类
(1)根据平衡性,分为稳定性卧位和不稳定性卧位。
(2)根据自主性,分为主动卧位、被动卧位和被迫卧位。
主动卧位:患者身体活动自如,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习惯随意改变体位。
被动卧位:患者自身无力变换卧位,躺卧于他人安置的卧位。
二、常用卧位
(一)仰卧位/平卧位
根据病情或检查、治疗的需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去枕仰卧位
姿势要点:去枕平卧,头偏向一侧。
适用范围:昏迷或全身麻醉未清醒患者,为避免呕吐物误吸入气管而引起窒息或肺部并发症;椎管内麻醉或脊髓腔穿刺后患者,可预防颅内压降低而引起的头痛。
2. 中凹卧位(休克卧位)
姿势要点:抬高头胸部约 10° - 20°,抬高下肢约 20° - 30°。
适用范围:休克患者。
3. 屈膝仰卧位
姿势要点:两膝屈起仰卧。
适用范围:胸腹部检查或行导尿术、会阴冲洗等。
(二)侧卧位
姿势要点:身体侧卧,上腿弯曲,下腿伸直。
适用范围:灌肠、肛门检查、胃镜、肠镜检查等;预防压疮;臀部肌内注射。
(三)半坐卧位
姿势要点:上半身抬高,与床呈 30° - 50°。
适用范围:某些面部及颈部术后患者,减少局部出血;胸腔疾病、胸部创伤或心脏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患者,减轻心肺负担,改善呼吸困难症状;腹腔、盆腔手术后或有炎症的患者,使感染局限,便于引流。
(四)端坐位
姿势要点:上半身抬高,与床呈 70° - 80°,同时膝下支架抬高 15° - 20°。
适用范围:左心衰竭、心包积液、支气管哮喘发作患者。
(五)俯卧位
适用范围:腰、背部检查或配合胰、胆管造影检查时;脊椎术后或腰、背、臀部有伤口,不能平卧或侧卧的患者;胃肠胀气所致腹痛患者。
(六)头低足高位
姿势要点:床尾垫高 15 – 30 cm。
适用范围:体位引流,便于咳痰;十二指肠引流术,利于胆汁引流;妊娠时胎膜早破,防止脐带脱垂;跟骨或胫骨结节牵引时,防止下滑。
(七)头高足低位
姿势要点:床头垫高 15 – 30 cm。
适用范围:颈椎骨折患者颅骨牵引;减轻颅内压,预防脑水肿;颅脑术后患者。
(八)膝胸卧位
姿势要点:患者跪卧,大腿和床面垂直、胸贴床面,腹部悬空,臀部抬起,头转向一侧。
适用范围:肛门、直肠、乙状结肠镜检查及治疗;矫正胎位不正或子宫后倾,矫正胎位时每次不超过 15 min;促进产后子宫复原。
(九)截石位
适用范围:会阴、肛门部位检查、治疗或手术,如膀胱镜、妇产科检查、阴道灌洗等;产妇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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