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 45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7-17 来源: 本站
7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期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其中有一点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要“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要求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精神病患者他们存在意识障碍,活在自己不切实际的精神世界,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就医。就医时普遍都是采取强制性措施,即使到了医院,如若不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使用保护性约束工具,他们仍然随时可能采取异常行为,如伤人毁物,严重者更是有自伤他伤等现象。
此次意见一出,很多人马上开始表现出高度的赞赏,希望更好的改善医疗环境和促进医患关系。
那么也有一部分人提出,由谁来判定什么行为是异常的?小编提出的是大家那么保护人员是否有配备相应的保护性约束用具呢?以备在需要的时候能给患者使用,确保医院环境与患者的安全呢?